傷寒論註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上篇
太陽病,下之後,脈促胸滿者,桂枝去芍藥湯主之。若微惡寒者,去芍藥方中加附子湯主之。
〔按〕:
若微惡寒者,當是汗出微惡寒方合。若無「汗出」二字,乃表未解,無取乎加附子也。
〔註〕:
太陽病,表未解而下之,胸實邪陷,則為胸滿,氣上衝咽喉,不得息,瓜蒂散證也。胸虛邪陷,則為氣上衝,桂枝湯證也。今下之後,邪陷胸中,胸滿脈促,似乎胸實,而無衝喉、不得息之證;似乎胸虛又見胸滿之證,故不用瓜蒂散以治實,亦不用桂枝湯以治虛,惟用桂枝之甘辛,以和太陽之表,去芍藥之酸收,以避胸中之滿。若汗出、微惡寒,去芍藥方中,加附子主之者,以防亡陽之變也。
〔按〕:
上條脈促,喘而汗出不惡寒,下利不止,云屬實熱。此條脈促胸滿,汗出、微惡寒,不喘不下利,反屬虛寒者何也?上條是裏熱蒸越之汗,故汗出不惡寒,陽實也,喘而下利,皆為熱也。此條乃表陽不固之汗,故汗出微惡寒,陽虛也,即不喘利,亦為寒也。要知仲景立法,每在極微處設辨,恐人微處易忽也。今以微惡寒發其義,郤不在汗出上辨寒熱,而在汗出惡寒、不惡寒上辨寒熱;不在脈促上辨寒熱,而在脈促之有力、無力辨寒熱,於此又可知,不惟在胸滿上辨虛實,而當在胸滿之時滿、時不滿、常常滿而不減上辨虛實矣。
〔集註〕:
喻昌曰:此條之微惡寒,合上條觀之,則脈促、胸滿、喘而汗出之內,原伏有虛陽欲脫之機。故仲景於此條,特以「微惡寒」三字發其義,可見陽虛則惡寒矣。
又可見汗不出之惡寒,即非陽虛矣。
程應旄曰:有陽盛而見促脈,亦有陽虛而見促脈者,當辨於有力、無力,仍須辨之於外證也。
沈明宗曰:誤下,擾亂陰陽之氣,則脈促,邪入胸膈幾成結胸,但結滿而未痛耳,故以桂枝湯單提胸膈之邪,使從表解。去芍藥者 |
,惡其酸收,引邪內入故也。
若脈促、胸滿而微惡寒,乃虛而跼踖,陽氣欲脫,又非陽實之比,所以加附子固護真陽也。然傷風下後之惡寒,與未下之惡寒,迥然有別,而汗後之惡寒,與未汗之惡寒亦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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