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上篇
寒實結胸,無熱證者,與三物小陷胸湯、白散亦可服。
〔按〕:
無熱證之下,與三物小陷胸湯,當是「三物白散」,小陷胸湯四字,必是傳寫之誤。桔梗、貝母、巴豆三物,其色皆白,有三物白散之義,溫而能攻,與寒實之理相屬。小陷胸湯,乃栝蔞、黃連,皆性寒之品,豈可以治寒實結胸之證乎。亦可服三字,亦衍文也。
〔註〕:
結胸證,身無大熱,口不燥渴,則為無熱實證,乃寒實也,與三物白散。然此證脈必當沈緊,若脈沈遲或證見三陰,則又非寒實結胸可比,當以枳實理中湯治之矣。
〔集註〕:
王肯堂曰:熱實結胸,及寒實結胸,活人書不拘寒熱,但用陷胸湯。不瘥者,用枳實理中丸,即應手而愈。 |
方有執曰:寒以飲言,飲本寒也,又得水寒,兩寒結而實於胸中,故謂無熱證也。
程知曰:結胸有大小之別,寒熱之異。不得概用硝、黃也。
鄭重光曰:水寒結實在胸,則心陽被據,自非細故,用三物白散,下寒而破結,皆不得已之兵也。 |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