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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寒論註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中篇
太陽病,脈浮緊、發熱、身無汗,自衄者,愈。
〔註〕:
太陽病,脈浮緊,發熱無汗,此傷寒脈證也,當發其汗。若當汗不汗,則為失汗,失汗則寒閉於衛,熱鬱於榮,初若不從衛分汗出而解,久則必從榮分衄血而愈也。故太陽病,凡從外解者,惟汗與衄二者而已。今既失汗於榮,則榮中血熱妄行,自衄,熱隨衄解,必自愈矣。
〔集註〕:
方有執曰:此承上條,復以其證之較輕者言,以見亦有不治而自愈者,所以曉人勿妄治以致誤之意。太陽病,脈浮緊,發熱身無汗,與上條同,而無疼痛,則比之上條較輕可知矣。所以不待攻治,得衄自愈也。汗本血之液,北人謂衄為紅汗,即此說也。
程知曰:言得衄雖無汗,必自愈也。人之傷於寒而為熱者,得衄 |
發越,故愈。
張璐曰:衄血成流,則邪熱隨血而散,有血則無汗也。設不自衄,當以麻黃湯發之,發之而邪解,則不衄矣,發之而餘邪未盡,必仍衄而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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