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中篇
傷寒大下後,復發汗,心下痞,惡寒者,表未解也,不可攻痞,當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宜桂枝湯,攻痞宜大黃黃連瀉心湯。
〔註〕:
傷寒大下後,復發汗,先下後汗,治失其序矣。邪熱陷入,心下痞結,法當攻裏。若惡寒者,為表未盡也。表既未盡,則不可攻痞,當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
解表宜桂枝湯者,以其為已汗、已下之表也;攻痞以大黃黃連瀉心湯者,以其為表解、裏熱之痞也。
〔集註〕:
活人書云:大抵結胸、痞皆應下,然表未解者,不可攻也。
方有執曰:表,非初病之表,乃下後復汗,疏緩其表之表也。解,猶救也,如解渴、解急之類是也。解表與發表不同,傷寒初病之表當發,故用麻黃湯,此以汗後之表當解,故曰宜桂枝湯。 |
張璐曰:大下之後復發汗,先裏後表,顛倒差誤。究竟已陷之邪痞結心下,證兼惡寒,表邪不為汗衰,即不可更攻其痞,當先行解肌之法以治外,外解已後,乃用大黃、黃連攻其邪熱凝聚之痞,方為合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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