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下篇
太陽病未解,脈陰陽俱停,必先振慄,汗出而解。
但陽脈微者,先汗出而解;但陰脈微者,下之而解。若欲下之,宜調胃承氣湯。
〔註〕:
太陽病未解,當見未解之脈。今不見未解之脈,而陰陽脈俱停,三部沈伏不見。既三部沈伏不見,則當見可死之證,而又不見可死之證,是欲作解之兆也。
作解之兆,必先見振慄、汗出而始解者,乃邪正交爭作汗故也。但作解之脈,不能久停,脈之將出,必有其先。先者何?先於三部上下、陰陽、沈伏不見處求之也。若從寸脈陽部微微而見者,則知病勢向外,必先汗出而解;若從尺脈陰部微微而見者,則知病勢向內,必自下利而解;如不自下利,若欲下之以和裏,宜調胃承氣湯主之。由此推之,則可知如不自汗出,若欲汗之以和表,宜麻桂各半湯主之也。觀若欲下之,宜調胃承氣湯,意甚輕活,無取於大下,俱在言外矣。
〔集註〕:
程應旄曰:振慄汗解,單指脈停者言。下邊兩解,不必有戰汗,是指其脈漸出而言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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