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 辨陽明病脈證并治
問曰:何緣得陽明病?答曰:太陽病若發汗、若下、若利小便,此亡津液,胃中乾燥,因轉屬陽明。不更衣、內實、大便難者,此名陽明也。
〔註〕:
問曰:何緣得陽明胃實之病?答曰:由邪在太陽時,發汗,若下,若利小便,皆為去邪而設,治之誠當,則邪解而愈矣。如其不當,徒亡津液,致令胃中乾燥,則未盡之表邪,乘其燥熱,因而轉屬陽明。為胃實之病者有三:
1.曰不更衣,即太陽陽明「脾約」是也。
2.曰內實,即正陽陽明「胃實」是也。
3.曰大便難,即少陽陽明「大便難」是也。
三者雖均為可下之證,然不無輕重之別,脾約自輕於大便難,大便難自輕於胃家實。蓋病脾約大便難者,每因其人津液素虧,或因汗下利小便,施治失宜所致。若胃實者,則其人陽氣素盛,胃有宿食,即未經汗下,而亦入胃成實也。故已經汗下者,為奪血致燥之陽明,以滋燥為主;未經汗下者,為熱盛致燥之陽明,以攻熱為急。此三承氣湯、脾約丸、及蜜煎、土瓜根、豬膽汁導法之所由分也。
〔集註〕:
方有執曰:古人大便必更衣,不更衣言不大便也。
程應旄曰:轉屬層次,不止有表罷、不罷之分;而表罷入裏,復有燥實、燥不實之辨,所以有不更衣之陽明病,有內實之陽明病,有大便難之陽明病也。其中有屬表、屬裏,所以下法有禁、有宜。受氣有裏實、裏燥,所以下法有應大、應小。 |
汪琥曰:或問:太陽病若下矣,則胃中之物已去,縱亡津液,胃中乾燥,未必復成內實。答云:方其太陽初病時,下之不當,徒亡津液,胃中之物去之不盡,邪傳陽明而成燥糞,故有內實之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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