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 辨陽明病脈證并治
得病二、三日,脈弱,無太陽、柴胡證,煩燥心下硬,至四、五日,雖能食,以小承氣湯,少少與微和之,令小安。至六日,與承氣湯一升,若不大便六、七日,小便少者,雖不能食,但初頭硬,後必溏,未定成硬,攻之必溏。須小便利,屎定硬,乃可攻之,宜大承氣湯。
〔註〕:
得病二、三日,無太陽、少陽證,煩躁心下硬,至四、五日,不大便,若脈大,屬正陽陽明,胃實之證也,下之無疑。今脈弱,雖胃和能食,不可輕下,祇可與小承氣湯,少少與而微和之,令其小安。次日,仍不大便,繼與小承氣湯促之,若六、七日竟不大便,而小便少者,即不能食,亦屬胃中尚未乾燥,屎未定硬,如大攻之,初見硬,復必溏也。須待小便利,知屎定硬,乃可攻之,宜大承氣湯。
〔集註〕:
方有執曰:太陽不言藥,以有桂枝、麻黃之不同也。少陽言藥,以專主柴胡也。凡以此為文者,皆互發也。以無太、少二經證,故知此屬陽明,以脈弱,故宜微和,至六日以下,乃歷敘可攻、不可攻之節度也。
程應旄曰:能食,以結在腸間而胃火自盛也,先以小承氣湯少少與之,和胃中之火,令少安後,以前藥增至一升,去腸中之結。既用小承氣矣,而又減去分數,接續投之,以脈弱之胃,其稟素虛, |
而為日又未久也。
張璐曰:此段之能食、不能食,全與辨風寒強弱無涉。言能食者,不可以為胃強而輕下;不能食者,不可以為胃中有燥屎而輕下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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