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 辨陽明病脈證并治
太陽病,寸緩、關浮、尺弱,其人發熱、汗出,復惡寒不嘔,但心下痞者,此以醫下之也。如其不下者,病人不惡寒而渴者,此轉屬陽明也。小便數者,大便必硬,不更衣十日,無所苦也,渴欲飲水,少少與之,但以法救之,渴者,宜五苓散。
〔按〕:
「但以法救之」五字,當是「若小便不利」,方與上文小便數,下文渴者之義相合。此條病勢不急,救之之文殊覺無謂,必有遺誤。
王三陽亦云:此處五苓散難用,不然經文「渴者」之下,當有闕文也。
〔註〕:
太陽病,脈浮緩而弱,中風脈也;發熱、汗出惡寒,中風證也。不嘔則裏氣和,緣何而有心下痞證?此必以醫下之故也。如其不經醫下,邪熱自傳於裏,病人不惡寒而渴者,此邪去太陽,已轉屬陽明也。若小便數者,大便必硬,然使不更衣十餘日,而無或滿或痛之苦,是仍屬虛燥不實之硬,不可議下,俟之可也。如或渴欲飲水,必是胃中乾燥,當少少與之,以滋其胃可耳。其或小便不利而渴者,是又為水停不化,宜五苓散以導其所停之水矣。蓋病在膀胱,故仍治太陽而不治陽明也。
〔集註〕:
張兼善曰:十日不更衣,而不用攻伐何也?曰此非結熱,雖不大便,而無潮熱譫語可下之證,當須審慎,勿以日數久而輒為攻下也。
喻昌曰:寸緩、關浮、尺弱,發熱汗出惡寒,純是太陽中風未罷之證。設非誤下,何得心下痞結耶?如不誤下,而太陽證必漸傳經,乃至不惡寒而渴,邪入陽明審矣。然陽明津液既偏滲於小便,則大腸失其潤而大便硬,與腸中熱結自是不同,所以旬日不更衣無 |
所苦也。
汪琥曰:小便數,大便硬,仲景論中何以無治法耶?蓋此正是仲景不須用藥處,侯其陰陽自和,則小便漸少,大便必自出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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