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
傷寒論註 辨陽明病脈證并治
若胃中虛冷,不能食者,飲水則噦。
〔註〕: 此承上條不攻亦噦之義也。若其人胃中虛冷不能食者,雖不攻其熱,飲水則噦。蓋以胃既虛冷,復得水寒,故噦也。宜理中湯加丁香、吳茱萸,溫而降之可也。
中醫藥實務講堂 梁永達中醫師 校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