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
傷寒論註 辨陽明病脈證并治
病人有寒,復發汗,胃中冷必吐蚘。
〔註〕: 病人有寒,謂胃中寒也。復發汗,謂汗而復汗也。胃寒復汗,陽氣愈微,胃中冷甚,蚘不能安,故必吐蚘也,宜理中湯送烏梅丸可也。
中醫藥實務講堂 梁永達中醫師 校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