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
傷寒論註 辨陽明病脈證并治
發汗後,水藥不得入口,為逆。若更發汗,必吐下不止。
〔按〕: 必吐下不止之「下」字,當是衍文。
〔註〕: 此承上條。誤而又誤,必變而成逆也。胃中虛冷本因誤汗,水藥不得入口,入口即吐而為逆也。若更發其汗,則胃逆益甚,不能司納,不特水藥入口方吐,且必無時而不吐逆也。
中醫藥實務講堂 梁永達中醫師 校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