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
傷寒論註 辨少陽病脈證并治
凡柴胡湯病證而下之,若柴胡證不罷者,復與柴胡湯,必蒸蒸而振,卻發熱汗出而解。
〔註〕: 凡柴胡湯病證,不與柴胡湯而反下之,不變他病,柴胡證仍在者,可復與柴胡湯則解。但以誤下,其證必虛,故解必蒸蒸而熱,振振而寒,邪正交爭,然後汗出而解也。
中醫藥實務講堂 梁永達中醫師 校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