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傷寒論註 辨少陽病脈證并治
服柴胡湯已,渴者,屬陽明,以法治之。
〔註〕:
風寒之邪從陽明而傳少陽,起初不渴,今服柴胡湯已,反渴者,是少陽轉屬陽明也。以法治之,謂當分其經、府見證而治之也。葛根、白虎、調胃間,各從其宜而用之可耳。
〔集註〕:
方有執曰:已,畢也。服柴胡湯已畢而渴,則非暫渴,其為熱已入胃,亡津液而渴可知,故曰屬陽明也。
沈明宗曰:服柴胡湯已渴者,乃少陽之邪不傳三陰,而轉入陽明矣,即當隨陽明現證而治,故謂以法治之。
鄭重光曰:少陽、陽明之病機,在嘔渴中分,渴則轉屬陽明,嘔 |
則仍在少陽。如嘔多雖有陽明證,不可攻之,因病未離少陽也,服柴胡湯渴當止。若服柴胡湯已加渴者,是熱入胃府。耗津消水,此屬陽明胃病也。 |
|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