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 辨少陰病脈證并治
少陰病,始得之,反發熱,脈沈者,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。
〔註〕:
少陰病,謂但欲寐也。脈沈者,謂脈不微細而沈也。今始得之,當不發熱,而反發熱者,是為少陰之裏寒,兼有太陽之表熱也,故宜麻黃附子細辛湯,溫中發汗,顧及其陽,則兩感之寒邪,均得而解之矣。
〔集註〕:
方有執曰:發熱,邪在表也;脈沈,少陰位北而居裏也,以其居裏,邪在表而發熱,故曰反也。以邪在表不在裏,故用麻黃以發之;以其本陰而標寒,故用附子以溫之。細辛辛溫通於少陰,用之以佐主治者,以其專經而為向導也。
程知曰:三陰表法與三陽不同,三陰必以溫經之藥為表,而少陰尤為緊關,故用散邪溫經之劑,俾外邪之深入者可出,而內陽亦不因之外越也。
程應旄曰:一起病便發熱,兼以陰經無汗,世有計日按證者,類能用麻黃而忌在附子,不知脈沈者,由其人腎經素寒,裏陽不能協應,故沈而不能浮也。沈屬少陰,不可發汗,而始得病時即發熱,則兼太陽,又不得不發汗,須以附子溫經助陽,託住其裏,使陽不至隨汗而越,其麻黃始可合細辛用耳。 |
林瀾曰:傳邪與陰寒皆有沈脈,沈但可為病之在裏,而未可專以沈為寒也。夫少陰證中,微細而沈,與細數而沈,其為寒熱之殊,蓋大有別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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