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
傷寒論註 辨少陰病脈證并治
少陰病,得之二、三日以上,心中煩,不得臥,黃連阿膠湯主之。
〔註〕: 此承上條以出其治也。 少陰病得之二、三日以上,謂或四、五日也,言以二、三日少陰之但欲寐,至四、五日反變為心中煩,不得臥,且無下利清穀欬而嘔之證,知非寒也,是以不用白通湯;非飲也,亦不用豬苓湯;乃熱也,故主以黃連阿膠湯,使少陰不受燔灼,自可愈也。
中醫藥實務講堂 梁永達中醫師 校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