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

 
 
 
 
 
   

傷寒論註 辨少陰病脈證并治

  少陰病二、三日至四、五日腹痛,小便不利,下利不止,便膿血者,桃花湯主之。

〔註〕:
  少陰病二、三日無陰邪之證,至四、五日始腹痛,小便不利,乃少陰陽邪攻裏也。若腹痛、口燥、咽乾而從燥化,則為可下之證矣。今痛腹、小便不利,是熱瘀於裏,水無出路,勢必下迫大腸而作利也。倘利久,熱傷其榮,榮為火化,血腐為膿,則為可清之證也。今下利,晝夜不止,而便膿血,則其熱已隨利減,而下焦滑脫可知矣,故以桃花湯主之,益中以固脫也。

〔集註〕:
  成無己曰:要略云:陽證內熱,則溢出鮮血;陰證內寒,則下紫黑如豚肝也。
  喻昌曰:治下必先固中,中氣不下墜,則滑脫無源而自止,註家見用乾薑,謂是寒邪傷胃,不知熱邪挾少陰之氣,填塞胃中,故少佐乾薑之辛以散之也。
  程知曰:此下利膿血之治法也。腹痛,小便不利,少陰熱邪也,而下利不止,便膿血,則證為傷血,且有中氣下脫之虞矣,故用桃花湯固腸止利也。
  魏荔彤曰:此證乃熱在下焦,而薰蒸中焦,使氣化因熱鬱而不行,大便因熱盛而自利也。久而下利不止,將腸胃穢濁之物,如膿帶血,盡隨大便而下,熱一日不消,利一日不止也。
  沈明宗曰:此邪挾內濕凝滯血分,則便膿血也。  

 
 
 

中醫藥實務講堂
梁永達中醫師 校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