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

 
 
 
 
 
   

傷寒論註 辨厥陰病脈證并治

  凡厥者,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。厥者,手足逆冷者是也。諸四逆厥者,可下之。虛家亦然。

〔註〕:
  此詳諸條致厥之由,慎不可下也。
  蓋厥雖陰經俱有,然所屬者厥陰也,故厥陰一病,不問寒熱皆有厥,若無厥則非厥陰也。太陰寒微,故手足溫而無厥冷;少陰寒甚,故有寒厥而無熱厥;厥陰陰極生陽,故寒厥、熱厥均有之也。凡厥者,謂陰陽寒熱之厥也。陰陽不相順接者,謂陰陽之氣不相順接交通也。不相順接交通,則陽自陽而為熱,陰自陰而為寒,即為厥病也。厥者之證,手足逆冷是也。諸四逆厥者,謂諸病四逆厥冷者也。
  然厥病陰陽已不相順接交通,慎不可下,虛家見厥,尤不可下,故曰:虛家亦然也。

〔集註〕:
  成無已曰:手之三陰三陽,相於接於手之十指;足之三陰三陽,相接於足之十趾。陽氣內陷,不與陰相順接,故手足為之厥冷也。
  喻昌曰:厥陰證,仲景總不欲下。無非郤邪還於表,使陰從陽解也。此但舉最不可下之二端,以嚴其戒。  

 
 
 

中醫藥實務講堂
梁永達中醫師 校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