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
傷寒論註 辨厥陰病脈證并治
下利,脈沈弦者,下重也。脈大者,為未止。脈微弱數者,為欲自止,雖發熱,不死。
〔註〕: 此詳申上條,下利圊膿血之證脈也。 脈沈,主裏。脈弦,主急。下重,後重也。下利、脈沈弦,故裏急後重也。凡下利之證,發熱脈大者,是邪盛,為未止也。脈微弱數者,是邪衰,為欲自止,雖發熱不死也。由此可知滯下脈大、身熱者,必死也。
中醫藥實務講堂 梁永達中醫師 校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