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

 
 
 
 
 
   

傷寒論註 辨合病併病脈證并治

  太陽、少陽併病,心下硬,頸項強而眩者,當刺大椎、肺俞、肝俞,慎勿下之。

〔註〕:
  此承上條,戒不可下之義也。太陽、少陽併病,心下硬而眩者,少陽也。頸項強者,太陽也。當刺肺俞、肝俞,以瀉太陽少陽之邪,慎不可下也。若以心下硬而誤下之,必變逆候矣。

〔集註〕:
  成無己曰:慎勿下之。攻少陽之邪,太陽之邪乘虛入裏,必作結胸。經曰:太陽、少陽併病,而反下之,成結胸。
  程知曰:上言不可汗,此言不可下也。不可汗,恐其讝語;不可下,恐其結胸也。
  程應旄曰:此併病心下硬居首,頸項強而眩次之,似尚可下,不知少陽三法有禁,祇可刺而慎勿下也。
  汪琥曰:大椎一穴,實合太、少而齊瀉。諸家註皆不明用鍼之理,竟置大椎而不論,大誤之極。  

 
 
 

中醫藥實務講堂
梁永達中醫師 校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