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

 
 
 
 
 
   

傷寒論註 辨壞病脈證并治篇

  太陽病,以火薰之,不得汗,其人必躁,到經不解,必圊血,名為火邪。

〔註〕:
  火薰,古劫汗法也,即今火炕溫覆取汗之法。太陽病以火薰之不得汗,其人必內熱躁甚,陰液愈傷,陽不得陰,無從化汗,故反致不解也。其火襲入陰中,傷其陰絡,迫血下行,故必圊血也。命名火邪,示人以當治火邪,不必治圊血也。

〔集註〕:
  方有執曰:躁,手足疾動也。到,猶言反也。謂徒躁擾而反不得解也。汗為血之液,血得熱則行,火性大熱,既不得汗,則血必橫
溢,所以必圊血也。
  程應旄曰:太陽病以火薰之取汗,竟不得汗,其液之素少可知,蓋陽不得陰,則無從化汗也。陰虛被火,熱無從出,故其人躁擾不寧也。
 

 
 
 

中醫藥實務講堂
梁永達中醫師 校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