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 辨痙濕暍病脈證并治篇
病身熱足寒,頸項強急,惡寒,時頭熱面赤,目脈赤,獨頭面搖,卒口噤,背反張者,痙病也。
〔註〕:
病人身熱惡寒,太陽證也。頸項強急、面赤目赤,陽明證也。頭熱,陽鬱於上也。足寒,陰凝於下也。
太陽之脈,循背上頭;陽明之筋,上挾於口。風寒客於二經,則有頭搖、口噤、反張、拘強之證,故名痙病也。
〔集註〕:
方有執曰:此以痙之具證,言身熱頭熱,面赤目脈赤,陽邪發於陽也。足寒,陰邪逆於陰也。獨頭面搖,風行陽而動於上也。卒,忽然也。噤,寒而口閉也,言忽然唇口吻合,噤急而飲食不通也。背反張者,太陽之脈挾背,寒則筋急而拘攣,熱則筋緩而縱弛也。然剛、柔二痙,則各見證之一偏,惟風寒俱有而致證者,則具見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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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重光曰:此總論痙之經俞皆病,氣血併傷,而為強急反張之證也。風濕俱有,故為痙之具證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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