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

 
 
 
 
 
   

傷寒論註 辨痙濕暍病脈證并治篇

  太陽病,發熱,脈沈而細者,名曰痙。

〔註〕:
  太陽病發熱,脈當浮大,脈若沈細,兼少陰也。今發熱脈沈細,而名曰痙者,何也?以其已病痙證,而得沈細脈,不可名太陽、少陰傷寒之脈,當名太陽風濕痙病之脈也。因風邪鬱於陽,故病發熱也。濕邪凝於陰,故脈沈細也。此承上條痙病得沈細脈之義,非謂太陽病發熱,脈沈細,即名之曰痙病也。

〔集註〕:
  方有執曰:發熱,太陽未除也。沈,寒也。細,濕也。
  程知曰:脈沈細,法宜救裏,而痙又為燥熱之病,故金匱謂難治。謂未可輕同於太陽發熱脈反沈之例也。
  張璐曰:發熱脈當浮數,而反沈細,知邪風為濕氣所著,所以身雖發熱,而脈不能浮數,是陽證見陰脈,故金匱指為難治也。
  程應旄曰:痙病有同有獨,固以其獨者名之矣。然脈在太陽,更有獨而無同,以頭面搖,口噤,背反張之證,合沈細之脈,雖有太陽發熱等證,不致為傷寒所溷,乃可定其名曰痙也。  

 
 
 

中醫藥實務講堂
梁永達中醫師 校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