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 辨痙濕暍病脈證并治篇
太陽病,發熱無汗,反惡寒者,名曰剛痙,太陽病發熱,汗出,而不惡寒,名曰柔痙。
〔按〕:
反惡寒之「反」字,衍文也。剛痙證應惡寒,非反也。
〔註〕:
痙病既屬太陽,當以太陽虛實例之。故曰:太陽病發熱無汗,惡寒,為實邪,名曰剛痙;發熱汗出,不惡寒,為虛邪,名曰柔痙。此詳申上二條痙病虛實,非謂太陽病,發熱無汗,惡寒,汗出不惡寒,即名之曰剛、柔痙病之證也。
〔集註〕:
程和曰:太陽病,發熱無汗,惡寒,為傷寒;發熱,汗出,惡風為傷風;發熱汗出,不惡寒,為溫熱。以證有頸項強急,甚則反張,故不謂之風寒、溫熱病,而謂之痙也。
張璐曰:金匱云:太陽病,無汗,而小便反少,氣上衝胸,口噤不能言,欲作剛痙,茛根湯主之。即是申明此條之義,而補其治法也。無汗而小便少者,以太陽、陽明二經之熱,聚於胸中,延傷肺金清肅之氣,內外不能宣通故也。又云:太陽病,其證備,身體強几几然,脈反沈遲,此為痙,栝蔞桂枝湯主之,即是申明此條之義 |
,而補其治法也。其證備,則發熱汗出等證,金匱已詳,不必贅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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