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

 
 
 
 
 
   

傷寒論註 辨痙濕暍病脈證并治篇

  濕家下之,額上汗出,微喘,小便利者死。若下利不止者,亦死。

〔註〕:
  此承上條濕家誤下之逆也。
  濕家誤下,胸滿而噦,小便不利,舌上如胎,口燥渴不能飲,已屬逆矣,尚在可治。此誤下後,額汗不已,微喘不止,是陽脫於上也;小便反利,下利不止,是陰脫於下也。陰陽相離,故死也。

〔集註〕:
  方有執曰:治濕當利其小便,而以小便利主死,何也?誤治而陰
陽散亡也。
  程知曰:濕之中人,陰先受之,故本經濕證,多從助陽溫散為治,若妄下,則陽虛陰盛而不可救矣。額上汗出微喘,虛陽欲上脫也;二便不禁,盛陰欲下脫也。陰陽離決,死矣。
 

 
 
 

中醫藥實務講堂
梁永達中醫師 校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