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

 
 
 
 
 
   

傷寒論註 辨可汗病脈證篇

  凡發汗,欲令手足俱周時出,以□□然,一時間許,亦佳,不可令如水淋漓。若病不解,當重發汗。汗多者必亡陽,陽虛不得重發汗也。

〔註〕:
  凡發汗,令手足俱周時出,是欲汗緩出周遍,則邪氣悉去,正氣不傷也。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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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,不得令如水淋漓為度,不欲汗急出過多也。若急出過多,則邪氣不盡,正氣反傷矣。倘若病不解,當重發汗,但前汗已多,更汗必亡其陽,陽虛即病不解,故不敢再發其汗也。

〔集註〕:
  成無己曰:汗緩緩出,則表裏之邪悉去。汗大出,則邪氣不除,但亡陽也。陽虛為無津液,故不可重發汗。
  方有執曰:此叮嚀發汗之節度也。
  張錫駒曰:汗乃津液,汗多則亡津液,何以又謂亡陽也?經云:
上焦開發腠理,熏膚、充身、澤毛,若霧露之溉。蓋汗雖津液,必借陽氣之薰蒸宣發而後出,故汗多亡津液,而陽亦隨之俱亡也。
 
無字圖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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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醫藥實務講堂
梁永達中醫師 校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