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
傷寒論註 辨可汗病脈證篇
凡服湯發汗,中病即止,不必盡劑也。
〔註〕:
服湯發汗,汗出病解,便可止再服,不必定然盡劑。
〔集註〕:
程應旄曰:中病即止,亦麻黃、桂枝互舉之詞,示撙節於「中」字,所以嚴不中之禁也。
中醫藥實務講堂
梁永達中醫師 校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