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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寒論註 辨不可汗病脈證篇
咽中閉塞,不可發汗;發汗則吐血,氣微絕,手足厥冷,欲得踡臥,不能自溫。
〔註〕:
少陰之脈,循喉嚨繫舌本,咽中閉塞,少陰之氣不能上通也。若強發少陰汗,陽微不能作汗,必動其血,故吐血,氣微絕,踡臥厥冷,不能自溫也。
〔集註〕:
程知曰:咽中閉塞,不可發汗,蓋陰邪盛也,強發其汗,必動其血。至於吐血、氣欲絕,則併腎中之微陽不能自存,故遂手足厥冷,欲得踡臥,不能自溫。夫下厥上竭,踡臥厥冷,在少陰皆危證 |
也。
程應旄曰:汗劑為陽,施於陰經則逆。咽中塞閉,由少陰液少,腎氣不能上通也,發少陰汗則下厥上竭,故見證如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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