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
傷寒論註 辨不可下病脈證篇
諸外實者,不可下;下之則發微熱。亡脈厥者,當臍握熱。
〔註〕: 諸外實者,裏必虛,即有不大便,無所苦之裏,亦不可下。若下之,外發之熱雖微,內虛之寒則盛,若無脈而厥,當臍握熱始暖,亦寒之甚也。
中醫藥實務講堂 梁永達中醫師 校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