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

 
 
 
 
 
   

傷寒論註 平脈法篇

  師曰:病家人來請云,病人發熱煩極。明日師到,病人向壁臥,此熱已去也。設令脈不和,處言已愈。

〔按〕:
  不和當是「自和」,若不和如何言愈。

〔註〕:
  此申上二條之義也。
  病家人來言病者發熱煩極,師未即去,明日到,病人向壁靜臥,此熱已去,因知其差。假令脈不和緩,未可言愈,必和緩,而始可斷其已愈也,推之腹痛亦然。此篇首所云:設有不應,消息診看。消息者,謂今日之望,異於昨日之問、聞也。

〔註〕:
  病家人來請,告以病者腹內卒痛。醫師到,病人自坐無苦容,診其脈浮而大,知其差也。何以言之?裏有病,脈當沈細,今反浮大而無裏脈,且無裏證,故知愈也。
 

 
 
 

中醫藥實務講堂
梁永達中醫師 校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