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 辨脈法篇
脈陰陽俱緊,至於吐利,其脈獨不解;緊去入安,此為欲解。若脈遲,至六、七日不欲食,此為晚發,水停故也,為未解;食自可者,為欲解。
〔按〕:
緊去入安之「入」字,當是「人」字。人安,謂不吐利也。必是傳寫之訛。「此為晚發,水停故也」二句,與上下文義不屬,當是衍文。
〔註〕:
此發明脈陰陽俱緊,內外寒甚,至於吐、利解不解之義也。
吐利後脈仍緊,為邪未盡不解也;緊去脈緩,為邪盡人安欲解也。若緊去脈遲,至六、七日不欲食者,則胃未和為未解也;若欲食者,則胃已和,雖脈遲亦為欲解也。
〔集註〕:
成無己曰:脈陰陽俱緊,為寒氣甚於上下。至於吐利之後,緊脈不罷者,為其脈獨不解,緊去則人安為欲解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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