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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宗金鑑之 金匱要略註
藏府經絡先後病脈證
師曰:吸而微數,其病在中焦。實也,當下之即愈,虛者不治。在上焦者,其吸促;在下焦者,其吸遠,此皆難治。呼吸動搖振振者,不治。
〔按〕:
吸促之「促」字,當是「遠」宇,吸遠之「遠」字,當是「促」字,方合病義,必傳寫之訛。
〔註〕:
此承上文,言喘分三焦,有可治、不可治之辨也。
喘,肺病也,肺主氣,司呼吸,故以呼吸氣促,謂之喘也。若呼吸氣均促,是病在呼吸,阻升降之氣也,故知喘在中焦也;呼之氣促,吸之氣長,病在呼,呼出心與肺,故知喘在上焦也;呼之氣長,吸之氣短,病在吸,吸入腎與肝,故知喘在下焦也。喘之實者,謂邪氣盛則實也,中實,則必腹滿便鞭,當下之,可治也。喘之虛者,謂正氣奪則虛也,中虛,則必腹軟便滋,不堪下,難治也 |
。若喘而呼吸動搖,振振不能擎身者,則為形氣不相保,勿論虛實不治也。曰吸而微數,數即促也,促即短也,遠即長也。吸不言呼,略辭也,猶言呼吸均短,呼短吸長,吸短呼長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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