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醫宗金鑑之 金匱要略註
痙濕暍病脈證并治第二
濕家之為病,一身盡疼,發熱,身色如薰黃也。
〔註〕:
濕家,謂病濕之人。濕之為病,或因外受濕氣,則一身盡痛。或因內生濕病,則發熱身黃。若內外同病,則一身盡痛,發熱,身色如薰黃也。濕家之身痛發黃,不似傷寒之身痛發黃者,以無六經之形證也。
〔集註〕:
徐彬曰:此言全乎濕而久鬱為熱者。若濕挾風者,風走空竅,故痛只在關節;今單濕為病,則浸淫偏體,一身盡痛,不止關節矣。然濕久而鬱,鬱則熱,故發熱。熱久而氣蒸於皮毛,故疼之所至, |
即濕之所至,濕之所至,即熱之所至,而色如薰黃者。薰,火氣也。濕為火氣所薰,故發色黃帶黑而不亮也。 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