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宗金鑑之 金匱要略註
瘧病脈證并治第四
病瘧,以月一日發,當以十五日愈;設不差,當月盡解。如其不差,當云何?師曰:此結為癥瘕,名曰瘧母,急治之,宜鱉甲煎圓。
〔註〕:
病瘧者,以月計之,如一日發者,當以十五日愈,以十五日更一氣也。人受氣於天,天氣更則人身之氣亦更。更氣旺,則不受瘧邪,故愈也。設若不差,當月盡解,是又更一旺氣也。倘如更二氣不差,此瘧邪不衰,與病者氣血痰飲,結為癥瘕,名曰瘧母也,當急治之,宜用鱉甲煎丸攻之可也。
〔集註〕:
程林曰:五日為一候,三候為一氣,一氣十五日也。夫人受氣於天,氣節更移,榮衛亦因之以易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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