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宗金鑑之 金匱要略註
水氣病脈證并治第十五
裏水者,一身面目黃腫,其脈沉,小便不利,故令病水。假如小便自利,此亡津液,故令渴也。越婢加朮湯主之。
〔按〕:
「越婢加朮湯主之」七字,當在後「太陽病,脈浮而緊條,發汗即愈」之下,文義始屬,必是錯簡在此,觀其裏有水之文,自可知非越婢加朮湯發表之藥所能治矣。
〔註〕:
此承上條言裏水未實,不可下、不可利之義也。裏水者,謂裏有水也。一身面目黃腫,有水之證也;脈沉有水之脈也。雖有是證,脈猶必沉,而小便不利、腹大者,始為裏有水也。設不腹大、滿急,此裏水未實,不可下也。若小便自利,此亡津液作渴,非裏有水作渴,亦不可利小便也。
〔集註〕:
尤怡曰:裏水,水從裏積,與風水不同,故其脈不浮而沉,而盛於內者,必溢於外,故一身面目悉黃腫也。水病小便當不利,今反 |
自利,則津液消亡,水病已,而渴病起矣。(越婢朮湯方見下) 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