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匱要略
醫宗金鑑之 金匱要略註 黃疸病脈證并治第十六
黃疸之病,當以十八日為期,治之十日以上瘥,反劇為難治。 〔註〕: 疸病屬脾,脾主土,土無定位,寄旺於四季之末,各十八日。期之十八日者,土旺之日也,故治十日以上當瘥,而不踰十八日之外也。若踰十八日不瘥而反劇者,則土衰矣。故曰:難治。
中醫藥實務講堂 梁永達中醫師 校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