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宗金鑑之 金匱要略註
嘔吐噦下利病脈證并治第十七
食已即吐者,大黃甘草湯主之。
〔註〕:
吐者,有物無聲之謂也。朝食暮吐者,寒也;食已即吐者,火也。以寒性遲,火性急也。故以大黃甘草湯,緩中瀉火,火平自不吐也。
〔集註〕:
王肯堂曰:病人欲吐者,不可下之,又用大黃甘草治食已即吐,何也?曰:欲吐者,其病在上,因而越之可也,而逆之使下,則必抑塞憤亂而益甚,故禁之。若既已吐矣,吐而不已,有升無降,則當逆而折之,引令下行,無速於大黃,故取之也。
程林曰:經云:諸逆沖上,皆屬於火。食已即吐,是胃熱上逆,而不能容食,與反胃寒嘔水飲不同,故用是湯以平胃熱。 |
高世栻曰:食已即吐者,非宿穀不化之胃反,乃火熱攻沖之吐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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