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匱要略
醫宗金鑑之 金匱要略註
瘡癰腸癰浸淫病脈證并治第十八
浸淫瘡,從口流向四肢者,可治;從四肢流來入口者,不可治。
〔註〕:
浸淫瘡者,浸謂浸浸,淫謂不已,謂此瘡浸淫留連不已也。從口流向四肢者輕,以從內走外也,故曰可治;從四肢流走入口者重,
以從外走內也,故曰不可治。
浸淫者,猶今之癩癘之類。
中醫藥實務講堂
梁永達中醫師 校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