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宗金鑑之 金匱要略註
果實菜穀禁忌并治第二十五
食諸果中毒治之方:
豬骨
煅黑
上一味,為末,水服方寸匕,亦治馬肝及漏脯等毒。
〔方解〕:
以豬骨治果子毒物,性相制使然。治馬肝毒者,以豬畜屬水,馬畜屬火,此水剋火之義也。治漏脯毒者,亦骨肉相感之義耳。
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。菌仰卷者及赤色者,不可食。
〔註〕:
木耳諸菌皆覆卷而生,若仰卷而生,形色皆異必有毒也,故不可食。
食諸菌中毒,悶亂欲死,治之方:
人糞汁飲一升。土漿飲一、二升。大豆濃煮汁飲。服諸吐利藥,並解。
〔集解〕:
李彣曰:悶亂欲死,毒在胃也。服吐、利藥並解,使毒氣上下分消也。
服楓樹菌而笑不止,治之以前方。
〔集解〕:
李彣曰:心主笑,笑不止,是毒氣入心也。以前方治之則解耳。
誤食野芋煩亂欲死,治之以前方。
〔集解〕:
李彣曰:煩出於肺,煩亂欲死,故知毒氣入肺也,亦用前方。
蜀椒閉口者有毒,誤食之戟人咽喉,氣病欲絕,或吐下白沫,身體痺冷。急治之方。
肉桂煎汁飲之。多飲涼水一、二升。或食蒜。或濃煮豉飲之,並解。
〔方解〕:
蜀椒味辛辣,性熱有毒,閉口者其毒更勝。如桂與蒜皆大辛大熱之物,通血脈辟邪穢,以熱治熱,是從治之法也,冷水清涼解熱,地漿得土氣,以萬物本乎土,亦莫不復歸於土,見土則毒已化矣。飲豉汁者,吐以去其毒也。
正月勿食蔥,令人面生游風。
〔註〕:
蔥味辛散,通陽氣而走頭面,食生蔥過於發散,故面生游風。
二月勿食蓼,傷人腎。
〔註〕:
蓼味辛散,辛能走腎。二月卯木主令,腎主閉藏,若食之則傷腎,故曰勿食。
三月勿食小蒜,傷人志性。
〔註〕:
蒜辛熱有毒,奪氣傷神,三月陽氣盛,故勿食。
四月、八月勿食胡荽,傷人神。
〔註〕:
胡荽辛溫開竅,四月陽氣盛,八月陰氣斂,若食此辛散之味,必傷神也。
五月五日,勿食一切生菜,發百病。
〔註〕:
五月五日,天中節,是日純陽,人當養陽以順時,右食生菜,是伐天和,故百病發焉。
六月、七月勿食茱萸,傷神氣。
〔註〕:
茱萸辛熱走氣,六月陽氣盛張,七月陰微將斂,若食此辛熱之味,有傷神氣也。
八月、九月勿食薑,傷人神。
〔註〕:
薑性熱,味辛辣,八、九兩月,秋主收斂,過於辛散,故傷人之神。
朱子晦菴云:秋食薑,夭人天年,謂其辛走氣瀉肺也。
十月勿食椒,損人心,傷人脈。
〔註〕:
椒性熱,味辛辣,十月陽氣盡斂,若食此辛熱之味,必損心傷脈。
十月勿食被霜生菜,令人面無光,目澀,心痛,腰疼,或發心瘧。瘧發時,手足十指爪皆青困萎。
〔註〕:
道藏云:六陰之月,萬物至此,歸根復命,以待來復,不可食寒冷。生菜性冷,經霜則寒,若食此,是代天和,故有此等證。
十一月、十二月,勿食薤,令人多涕唾。
〔註〕:
薤味辛散走肺氣,食之令人多涕唾。
四季勿食生葵,令人飲食不化,發百病,非但食中、藥中皆不可用,深宜慎之。
〔註〕:
脾旺寄於四時之季月,生葵滑利傷脾,若食之則飲食不化,而發百病。
蔥、韭初生芽者,食之傷人心氣。
〔註〕:
初生芽者,含抑鬱而未透發,故食傷心氣。
飲白酒、食生韭,令人病增。
〔註〕:
酒多濕,韭性熱,濕熱相合,令人病增。
生蔥不可共蜜,食之殺人。獨顆蒜彌甚。
〔註〕:
蔥、蒜皆不可共蜜食,若共食令人利下。
棗合生蔥食之,令人病。
〔按〕:
此義未詳。
食糖蜜後,四日內食生蔥、韭,令人心病。
〔註〕:
蜜與蔥及韭、蒜皆相反,雖食蜜後四日內,猶忌之,若犯令人心痛。
生蔥和雄雞、白犬肉食之,令人七竅經年流血。
〔集註〕:
李彣曰:此皆生風發火之物,若合食則血氣更淖溢不和,故七竅流血。
夜食諸薑、蒜、蔥等,傷人心。
〔註〕:
此皆辛熱辣物,夜屬陰氣,主收斂,不宜食而食之,則擾陽氣,故曰:傷人心。
蕪菁根多食,令人氣脹。
〔註〕:
此言不可過食,若過食則動氣而脹也。
薤不共牛肉作羹,食之成瘕病,韭亦然。
〔註〕:
薤、韭同牛肉食,皆難剋化,積而不消,則成癥瘕。
蓴多食動痔病。
〔註〕:
蓴性滑有毒,滑而易下,故發痔病。
野苣不可同蜜食之,作內痔。
〔註〕:
野苣味苦性寒,若同蜜食,必成內痔。
白苣不可共酪同食,作□蟲。
〔註〕:
白苣味苦性寒,乳酪味甘性熱,一寒一熱而成濕,濕成則生蟲,故曰:不可食。
黃瓜食之發熱病。
〔註〕:
黃瓜多濕有毒。程林曰:動寒熱虛熱,天行熱病及病後,皆不可食。
葵心不可食,傷人;葉尤冷,黃背、赤背、赤莖者,勿食之。
〔註〕:
葵心有毒,背葉反常亦有毒,不可食。
胡荽久食之令多忘。
〔註〕:
胡荽辛溫開竅,久食耗心血,故令人多忘。
病人不可食胡荽及黃花菜。
〔註〕:
胡荽耗氣,黃花菜破氣耗血,皆病人忌食。
芋不可多食,動病。
〔註〕:
芋滯有毒,多食則脾困而脹生,故戒多食。
妊娠食薑,令子餘指。
〔註〕:
餘指,手多一指也。
薑形類指,物性相感如此。
蓼多食,發心病。蓼和生魚食之,令人奪氣,陰核疼痛。
〔集註〕:
孫思邈曰:食蓼過多有毒,發心痛,以氣味辛溫故也。生魚鮓屬合食,則相犯,奪氣也。陰核痛亦濕熱致病耳。
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,成惡邪病。
〔註〕:
凡物性相反,不可同食,同食則成惡邪病。
小蒜多食,傷人力。
〔註〕:
小蒜辛溫小毒,若多食氣散,故傷心力。
食躁式躁方。豉濃煮汁飲之。
〔按〕:
食躁式躁之「式」字,當是「或」字,應改之。
〔註〕:
食躁或躁者,即今之食後,時或惡心欲吐不吐之病也,故以豉湯吐之。
鈎吻與芹菜相似,誤食之殺人。解之方。
薺苨
八兩
上一味,水六升,煮取二升,溫分二服。
〔註〕:
太陰之精,名曰鈎吻,入口則死。葛洪云:鈎吻生處無他草,莖上有毛。
菜中有水莨菪,葉圓而光,有毒,誤食令人狂亂,狀如中風,或吐血。治之方。
甘草煮汁服之,即解。
春秋二時,龍帶精入芹菜中,人偶食之為病,發時手青腹滿,痛不可忍,名蛟龍病。治之方。
硬糖
二、三斤
上一味,日兩度服之,吐出如蜥蜴三、五枚,差。
〔方解〕:
芹生陂澤之中,蛟龍雖變化莫測,其精焉能入此,大抵是蜥蜴、虺蛇,春夏之交遺精於此耳,且蛇嗜芹,尤為可證。按外臺祕要云:蛟龍子生在芹上,誤食入腹,變成龍子,飴、粳米、杏仁、乳餅煮粥食之,吐出蛟子大驗。張機用硬糖治之,考本草並無硬糖,當是粳米、飴糖無疑。二物味甘,甘能解毒是也。
食苦瓠中毒。治之方。
黍穰煮汁數服之解。
〔註〕:
風俗通云:燒穰可以殺瓠。又云:種瓜之家不燒漆物,性相畏有如是也。人過食苦瓠,吐利不止者,以黍穰汁解之,本諸此。
扁豆,寒熱者,不可食之。
〔註〕:
扁豆性滯而補,如患寒熱者忌之。
久食小豆,令人枯燥。
〔註〕:
小豆即赤豆也,性主利水,久食令肌膚枯燥。
食大豆屑,忌噉豬肉。
〔註〕:
大豆即黃豆也。若同豬肉食之,則閉氣,故忌之,小兒尤當忌之。
大麥久食,令人作□。
〔集註〕:
李彣曰:□疥同。
蓋麥入心,久食則心氣盛而內熱。內經曰:諸瘡瘍皆屬心火,故作□。
白黍米不可同飴蜜食,亦不可合葵食之。
〔註〕:
黍米多熱,多食心煩。飴蜜味甘,多食中滿。食療云:黍米同葵食成痼疾,物性相反如此。
荍麥麵多食之,令人髮落。
〔按〕:
此義未詳。
鹽多食傷人肺。
〔註〕:
鹽味鹹,過食傷肺,發嗽哮喘。
食冷物,冰人齒。食熱物,勿飲冷水。
〔註〕:
寒熱相搏,脾胃乃傷。
飲酒食生蒼耳,令人心痛。
〔註〕:
酒性純陽,蒼耳味苦有毒,苦先入心,飲酒以行其毒,故心痛。
夏月大醉汗流,不得冷水洗,著身及使扇,即成病。
〔註〕:
夏月飲酒汗流,則腠理開,若浴水及使扇,寒風相搏。或即成黃汗,或即成漏風,戒之慎之。
飲酒大醉,灸腹背,即令人腸結。
〔註〕:
灸家云:毋灸大醉人,即此義也。
醉後勿飽食,發寒熱。
〔註〕:
醉則肝膽之氣肆行,木來侮土,故曰:勿飽食,發寒熱。
飲酒食豬肉,臥秫稻穰中,則發黃。
〔註〕:
酒性多濕多熱,飲酒食肉,則濕熱交蒸於中宮,臥秫稻穰中,則濕熱困於外,故發黃也。
食飴多飲酒,大忌。
〔註〕:
諺云:酒家忌甘。此義未詳。
凡酒及水,照見人影動者,不可飲之。
〔註〕:
見此影動者,乃怪異也,切不可飲之。
醋合酪食之,令人血瘕。
〔註〕:
酪性粘滯,醋性酸收,故令成血瘕。
食白米粥,勿食生蒼耳,成走注。
〔註〕:
白米粥、蒼耳子同食,成走注病,必然性味不合也。
食甜粥已,食鹽即吐。
〔註〕:
粥甘、鹽鹹,先食甜已後,過食鹽即吐,理必然也。
犀角筋攪飲食沫出,及澆地墳起者,食之殺人。
〔註〕:
抱朴子云:犀食百草及眾木之棘,故知食之毒,若攪飲食沫出者,必有毒也。澆地墳起者,此怪異也,故食之殺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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