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
傷寒論註 辨溫病脈證并治篇
497.
辨溫病脈證并治篇。
498.
師曰:伏氣之病,以意候之,今月之內,欲有伏氣。假令舊有伏氣,當須脈之。若脈微弱者,當喉中痛,似傷,非喉痺也。病人云:實咽中痛。雖爾,今復欲下利。
499.
太陽病,發熱而渴,不惡寒者,為溫病。發汗已,身灼熱者,名風溫。風溫為病,脈陰陽俱浮,自汗出,身重多眠睡,鼻息必齁,語言難出。若被下者,小便不利,直視失溲;若被火者,微發黃色,劇則如驚癇,時瘈瘲;若火薰之,一逆尚引日,再逆促命期。
中醫藥實務講堂
梁永達中醫師 校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