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註
傷寒論註 辨可吐病脈證篇
552.
辨可吐病脈證篇。
553.
凡用吐湯,中病便止,不必盡劑也。
554.
病胸上諸實,胸中鬱而痛,不能食,欲使人按之,而反有涎唾,下利日十餘行,其脈反遲,寸口脈惟滑,此可吐之。吐之利則止。
555.
病手足逆冷,脈乍結,以客氣在胸中,心下滿而煩,欲食不能食者,病在胸中,當吐之。
556.
宿食在上脘者,當吐之。
中醫藥實務講堂
梁永達中醫師 校刊